甲方:城市之光(常州)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平台所有入驻商家
为了更好地为商家服务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违反市场竞争的情况下,乙方须遵循甲方的运营管理规范,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以下入驻协议。
一、合作形式
本协议所称合作,指由甲方所有并运营的“御恒城市之光”提供车辆服务平台,
由乙方提供商品并在甲方平台展示,同时由乙方自行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双方联合经营的经营模式。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APP平台的宣传。
2、如乙方提供产品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有权随时告知解除本合同,并操作乙方产品下线,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一旦注册成功,成为本站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您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您的密码。乙方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乙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甲方。
5、甲方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甲方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甲方服务条款的要求和保留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6、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甲方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来源合法,资质齐全。
2、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任何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生车辆图片与实际车辆不一致,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因产品售罄原因,不能提供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下单的消费者和甲方,并做好合理的安抚和处理,由此给消费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 4、发生用户退订情形时,甲方应在收到退订申请后告知乙方取消对应产品订单。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做相应调整。
5、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同意甲方平台规则内容。
四、合作约定
1、所有在御恒城市之光展示的板块及相应的名称、LOGO及涉及相关内容的销售、宣传材料及广告、宣传单等,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平台名称、LOGO及涉及相关内容的销售、宣传材料及广告宣传单等。如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2、任何双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导致另一方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举报、诉讼或处罚、赔偿等损失,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对其获得对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其他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因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可提供引流、推广等增值服务。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情形,任何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